皖通科技(002331)现任董事会的连续驳回大股东提案的操作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关注。3月25日午间,公司披露深交所关注函。而这已经是一周之内公司第三次收到监管层和交易所关注。
追溯前因,继3月12日提交临时提案遭拒后,皖通科技第一大股东西藏景源3月22日再度提交了内容相同的临时提案:提请罢免皖通科技第二大股东南方银谷董事代表周发展、周成栋,并重新选举陈翔炜、毛志苗、甄峰为新任董事。但很快再次被南方银谷控制的现任董事会以“临时提案相关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为由驳回,要求西藏景源补充材料后再行提交。
不过这次的操作很快收到了深交所关注和提醒。25日关注函显示,皖通科技于3月22日收到第一大股东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西藏景源”)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并于3月24日披露。公告显示,公司审核后认为西藏景源提交的临时提案相关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要求公司说明本次临时提案的审核主体是否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相关决策程序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在公告中作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依据是否充分。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关注函措辞的严厉程度明显升级,内容显示,“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保证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到公平对待,不得人为设置障碍,不得影响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董事应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董事会应积极采取全面的措施履行职责,不得无正当理由情况下取消临时股东大会,不得以设置实质性审查为由拒绝股东提案权的行使等。”
究其原因,皖通科技股权之争近段时间波澜再起,这已经是一周之内公司第三次收到监管层和交易所关注。具体而言,西藏景源3月12日的提案曾被南方银谷控制的现任董事会以罢免理由和内容不充分为由被驳回。为此,安徽证监局和深交所相继对公司发出“连环关注”:3月19日,安徽证监局下发监管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未同意将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否构成对提案的实质审查,并要求董事会说明下一步工作安排;3月22日,深交所紧接着出具关注函,要求公司董事会说明是否有权聘请中介机构对股东提案进行调查,未将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分析人士表示,西藏景源提案两度被拒之门外应在意料之中,但改选董事会的终极目标不变,目前距离4月7日的临时股东大会仅有十余天,董事席位之争大概率仍将持续。另外,面对西藏景源22日的“二次上书”,皖通科技并未按规定开董事会,并且回函的落款是“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非“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公司的三会治理已经瘫痪,公司受管理层直接操控而非依据董事会监事会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