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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语引发天眼查“尊严之战” 企查查被禁用后仍不知悔改?

众所周知,商业信息查询领域,天眼查在多项数据指标中遥遥领先。此次天眼查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诸法律,确实可以说是一场“尊严之战”,毕竟被对手步步抄袭而忍无可忍,再不做出任何反击恐怕以后对方会得寸进尺。

其实针对整个事件,天眼查的表现可以说是挺刚的,毕竟身正不怕影子斜!大家都知道,“三查”广告语是其核心功能,早在2017年3月便开始启用了,又在全国各大城市线下、线上等多个渠道进行了大范围市场推广,至2019年6月已累计花费超两亿。

随后,另一家企业信息查询公司企查查也在市场推广中使用了这一广告语。2019年9月,因认为企查查在经营中使用其拥有在先权益的“三查”广告语及类似用语,天眼查将企查查诉至法院,并就上述行为于2020年1月提出禁令申请。

2020年4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企查查”运营者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朗动公司)作出禁令,要求朗动公司立即停止在“企查查”产品及服务的经营活动中使用“查公司 查老板 查关系”(简称“三查”)广告语以及容易引起混淆误认的类似用语。

针对此次事件,海淀法院的官方公众号也是明确表明,广告是市场经营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宣传推广产品或服务、提升知名度的重要途径。对于经营者所独创的简洁凝练、明白易懂、朗朗上口并能体现其产品特色的广告语,经过其使用宣传而获得显著性特征,相关公众能够通过广告语识别产品来源时,该广告语可以成为指代产品来源的商业标识,天眼查广告语“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广告语受法律保护。

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有关记者查询企查查网站显示,截止发稿前,其官网的广告依旧是“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

记者采访企查查方面表示,法务会向法院申请复议,记者调查并采访法律方面专家表示,复议期间不影响禁令生效,应立即执行。

此次法院高调宣布支持天眼查、对企查查实施诉讼禁令,再次表达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净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态度,明确了特定广告语作为商业标识的可保护性,对于用心做品牌、做产品的企业来说是一个非常积极利好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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