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司法部5月25日宣称EMC已经向其支付8750万美元。美国司法部和EMC就违反联邦反回扣法案达成和解。
据悉,2009年3月,美国司法部指控EMC通过给予联邦政府IT咨询公司回扣的手段,致使美国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在硬件采购、软件采购、科技服务支出方面支付过多的成本费用。这场控诉首先是由埃哲森公司前雇员诺曼·里尔(Norman Rille)和尼尔·罗伯茨(Neal Roberts)根据美国《虚假索取法》(False Claims Act)在阿肯色州东区法院提出的。Rille和Roberts称,EMC"从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在许多政府合同从中"提交了虚假的EMC硬件和服务价格。美国司法部介入该案件后,该案件被转交至弗吉尼亚州东区的美国地方法院进行审理。
美国司法部在当时发表的一份公开声明中声称:"EMC在同美国总务管理局(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简称GSA)的谈判合同中没有披露其商业定价做法,并提供了不恰当的费用以及其它有价值的东西给系统集成商和合同中与政府有接触的合作伙伴。EMC向GSA陈述了虚假的商业定价做法,以获得更高的价格合同。"
迄今为止,EMC一直对这项指控持否认态度。在承认支付美国司法部8750万美元后,EMC发言人帕特里·科库利声称:"EMC一直否认美国司法部的这些指控,并会在未来坚持否认这些指控。EMC不会支付由本案件所产生的任何赔偿。现在我们感到高兴的是因为本案件所产生的费用支出、公司注意力分散、及诉讼未来的不明确性都已经成为过去。美国司法部所提出的这些诉讼都带有极深的历史背景,其中一些指控甚至针对的是近十年前的公司业务。一直以来,EMC为美国政府许多部门提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在未来,EMC将继续为我们重要而宝贵的客户继续提供我们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