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有条件电视台要发展网络电视
东方早报 发表于:10年01月15日 15:00 [转载]
昨日,中国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结合12日、13日在京召开的2010年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议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有条件的电台、电视台都要大力发展网络广播电视,特别是要打破传统节目生产方式,更好地汇聚网民力量、依靠网民智慧。
朱虹说,今年要大力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积极改造提升传统媒体、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新媒体、新业态,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融合发展。
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
朱虹说,今年广播影视工作重点包括加快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进程,积极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广播影视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加强和改进管理,大力提升国际传播能力等。
继续把数字化放映放在突出位置,强化片源保障,加强农村数字化放映服务和监管平台建设,组建数字电影院线公司,力争基本实现全国农村电影放映数字化。要围绕政府购买服务,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机制,完善设备资助、场次补贴的招投标办法,完善监管考核和社会公示制度。
新媒体是今后广播影视发展的重要项目,朱虹表示,今年要大力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积极改造提升传统媒体、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新媒体、新业态,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融合发展。
新媒体建设方面,朱虹说,重点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和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有条件的电台电视台要大力发展网络广播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要围绕扩大覆盖、增加内容、拓展服务的要求,力争形成一定的用户规模,特别是要从法人治理结构、经营决策权制度安排等方面,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
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大力加强内容建设,努力创作生产新型视听产品,特别是要打破传统节目生产方式,更好地汇聚网民力量、依靠网民智慧。要遵循网络经济发展规律,更多地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走企业化、产业化发展道路。央视网、国际在线、中国广播网要采取多种资本运作方式壮大实力。国家网络电视台,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建成国际领先的综合性音视频网络媒体。
朱虹称,为加强新媒体管理,强化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管理,2009年已查处违规网站826家,关停569家网站。2010年要抓住准入、监管和退出等关键环节,健全完善法规制度。要继续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行动,牢固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风气。
规范网络视听和电视购物
朱虹称,2010年,广电总局将认真落实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推进广播影视改革向纵深发展。
深化电台电视台改革。要着眼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积极推进节目考核和播出机制改革,重点建立健全科学的节目评估体系。要以电视剧为重点,稳妥推进制播分离改革。其他节目制播分离要审慎把握,特别是要确保电台电视台牢牢掌握节目内容的策划权、编辑权、审查权、播出权。
省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省级电台电视台所属电视剧制作机构,要全面完成转企任务。已经转企的,要积极推进规范的股份制、公司制改造。
2010年还将抓紧推进中国网络视听媒体行业协会、电视购物行业协会筹建工作。
2010年,将继续贯彻中央关于提升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国际一流媒体的规划,坚持外交外宣外援相结合,大力实施广播影视走出去工程,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要积极探索组建市场化运作的公司,在海外参股、并购或投资创办一批广播影视企业和中介机构。要积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等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海外传媒市场,使之成为广播影视走出去的重要力量。
朱虹说,要在利用高新技术上取得新进展。特别是互联网具有天然落地的特点,必须善加利用,努力成为我国打破西方垄断、提升国际传播能力的重要突破口。国家网络电视台要加强全球视频节目分发网络建设,增加海外镜像站点。
2009年,广播电视总收入预计1665亿元,比2008年增加82亿元,增长5.18%,总收入超过100亿元的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其中广播电视广告收入预计752亿元,占总收入的45.22%,比2008年增加长7.15%,广告收入超过40亿元的有广东、上海、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