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法规遵从 IBM推面向企业用户电子发现产品
中关村在线 发表于:08年08月13日 17:00 [转载] 中关村在线
IBM宣布推出了一款可以帮助企业用户管理电子存储信息的软件产品——eDiscovery Manager,它让用户可以在法律案件要求电子发现的情况下快速找到所需信息。
民事诉讼联邦规则(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2006法令增补本发布之后,要求用户保留和提供电子存储信息,为可能面对的法律诉讼案件提供相关证据,而这也是迫
使企业用户采用电子发现解决方案的主要原因。民事诉讼联邦规则是美国联邦地方法院针对民事案件制订的法规。
作为IBM Enterprise Content Management (ECM)产品套件的一部分,eDiscovery Manager集成了IBM的自动分类和记录管理技术,以及以内容为中心的业务流程管理功能(BPM)。
eDiscovery Manager采用IBM的电子邮件归档解决方案以及ECM系统,支持一种具有易用性的界面。IBM内容发现项目主管Aaron Brown表示,这款产品“在信息创建的时候,在其源头对信息进行控制”。eDiscovery Manager与IBM的分类模块以及内容管理系统共同完成这个工作。
Brown表示:“你可以处理信息的获取、保留、归档以及内容管理,从而实现对内容的预先管理,因为信息已经被保留、分类和管理。”其他许多电子发现厂商还提供了单点解决方案或者外包第三方解决方案,当用户面对法律诉讼案件的时候就可以采用这些解决方案。
虽然这些单点和第三方外包的方法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这样做的成本很高,因为企业机构有时候会对其进行扩展以处理其他问题情况,而这些解决方案往往不能处理像信息保留这样的大问题。我们希望电子发现能够成为每日工作流程中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在问题发生的时候才想到要使用。”
Enderle Group首席分析师Rob Enderle表示,IBM是少数几家提供电子发现企业级解决方案的厂商之一。“还没有厂商能够涵盖所有数据库和所有目录系统,这需要非常广泛丰富的
功能作为支持,IBM Global Services和EDS就是希望帮助解决这种复杂问题的少数厂商。”惠普已经宣布了对EDS的收购。
配合IBM ECM套件中的其他产品,eDiscovery Manager帮助用户对信息进行筛选、分类和归档,便于日后更容易地找到所需信息。
eDiscovery Manager是IBM一款集软件、硬件和服务于一身的Compliance Warehouse for Legal Control产品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帮助企业对信息进行归档和保留,同时遵循多个法律法规的要求。
eDiscovery Manager还支持IBM Information Governance策略,帮助用户对于信息质量和控制有关的策略进行定义、执行和监控。eDiscovery Manager可以在Windows、AIX和IBM版本的Unix操作系统上运行。
当律师需要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时,他们将提供例如主语、日期范围以及关键IT词汇等参数,然后通过使用eDiscovery Manager的搜索界面来展开搜索。这款产品可以收集相关信息,为诉讼案件提供相关证据,这也就意味着信息是不能被删除掉的。
Brown表示:“电子发现流程中一个重要部分就是你所使用的工具必须遵循例如删除规则等,并且保留访问和搜索的准确日志记录。”他还表示,这些功能已经被内嵌到eDiscovery Manager中了。
一旦搜索完成之后,IT部门就可以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检查,然后将结果提交给法律调查小组。“这并不是法律调查小组的最后一个程序,我们也仅仅是专注于预先管理、信息的收集和识别。”